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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院长蔡劲松教授在《国家治理周刊》上发表文章

【 发布日期:2021-01-26 】

以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摘 要: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可看作一个“锥体场域”创新系统,由“自立”“自强”二轴相交的“圆规”立体擎画。两轴向上的交汇点是国家意志承载的战略使命与政策传导,向下“绘制”的时空图景构成科技领域的创新场域,依托有效的科技治理体系与运行机制,促进其创新势能扩散。以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创新逻辑,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关键词: 科技创新 科技自立自强 战略发展

【中图分类号】G322 【文献标识码】A


当前,科技创新在国家战略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日益凸显,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建设科技强国,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远景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并与中华民族的前途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紧密相连。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深刻认识理解科技自立自强的内涵,遵循科技创新特别是关键科技领域创新的内在逻辑,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不断壮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以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坚持系统观念,深刻把握科技自立自强的内涵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坚持系统观念作为“十四五”时期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强调要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系统观念是基于系统科学的理念体系,包括对于事物或对象的整体与局部、全局与子集、层次与关系等的基本认知,及其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与相互作用的认识论、方法论集合。我们面对的客观世界是一个复杂的巨构系统,全球创新体系及其紧密关联的现实世界亦如此。在科技领域,以实施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为重要路径,科技实力逐步实现了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以及系统能力提升的转变。当前,在深刻理解创新,尤其科技创新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基础上,认识和把握科技自立自强的内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自立”是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主要表现为国家意志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战略谋划布局与政策导向等,具有恒久性、主动性等特征,是增强国家科技实力的前提和保障;其次,“自强”是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主要表现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撑创新性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发展的能力,具有驱动性、引领性等特征,是增强国家科技实力的路径和表征。“无立不强”,“自立”是“自强”的基础,“自强”夯实了“自立”的根基,二者紧密相连、互为因果,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在此意义上,科技自立自强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根本诉求,是以科技创新主动赢得国家发展主动的必然要求和战略选择,推动实现科技高质量发展在结构、规模、体系、效率、安全等方面的高度统一。

在这个意义上,科技自立自强可看作一个“锥体场域”创新系统,该系统场域由二轴相交的“圆规”立体擎画。其中,“圆规”的立轴即“自立”轴,代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制度政策根基、体制机制基础、创新平台保障等,集中反映为科技自主创新内在的源动力;“圆规”的转轴即“自强”轴,代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战略需求牵引、基础前沿探索、关键领域突破等,集中反映为科技自主创新强大的驱动力。两轴向上的交汇点是国家意志承载的战略使命与政策传导,向下“绘制”的时空图景构成科技领域的创新场域,依托有效的科技治理体系与运行机制,促进其创新势能扩散,进而发挥整个科技自立自强“锥体场域”创新系统效能,实现其支撑现代化国家建设发展的战略价值。

坚持创新的逻辑,不断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创新本质上是在人类实践基础上产生的新规律、新理论、新技术、新成果,作为联结人与自然、社会的特殊中介,创新更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1]。就科技创新而言,尽管主要解决的是某个具体领域的问题,但由于社会联系的普遍性及广泛性,科技创新的结果往往聚合为一种潜在的创新场,进而对社会系统产生深远影响乃至形成巨大的驱动“势能”。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我国科技发展作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研判,即当前创新能力还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这就需要深刻把握创新逻辑,充分遵循科技创新的发展规律,正确认识国际环境纷繁复杂变化和科技文明进步的时代轨迹,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尽快作出科学有效的整体部署和战略安排。

近年来,我国在信息、空间、生物、能源、海洋、材料等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我国科技创新和关键科技领域安全还亟须应对“卡脖子”问题、科技治理效能不高、国际科技合作环境恶化等多重挑战。从科技发展的进程看,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促进科技高质量发展,是一项复杂的体系系统工程。其中,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不仅是科技自立自强的时代要求,也是国家战略发展的内在需要,同时也是抓住新科技革命机遇、促进世界科技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首先应聚焦“国家战略、关键领域、基础创新”,充分发挥我国制度优势,优化完善科技创新顶层设计,构建国家层面“统一领导、灵敏高效、协调联动、运行顺畅”的科技治理体制机制;其次,要着力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创新平台,集合优势资源、整合精锐力量,重点建设一批聚焦关键科技领域基础创新和前沿交叉的基础性科研设施,加快各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和模式创新;第三,要持之以恒重视基础研究,着力推进“卡脖子”问题取得重大突破,研究制定关键科技领域重点突破计划,实现我国关键科技领域从跟跑向并行、领跑的战略性转变,产出更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成果。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领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复杂的国际局势和当代科技面临的颠覆性、剧变式发展趋势,要求我们必须加强统筹科技创新发展及科技安全治理。

早在2012年,美国国家情报委员会曾发布《2030年全球趋势:不一样的世界》报告,全面分析了到2030年影响全球格局变革的重要因素,认为美中关系或是决定全球未来的最重要双边关系。同时,报告将科技创新作为影响世界发展趋势的重要变量,这使得科技自立自强在我国未来发展中的战略性支撑地位更加凸显。

统筹科技领域发展和安全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支撑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技术基础,是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基石。新时代背景下,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与统筹科技领域发展和安全是相辅相成的。

首先,应坚持科技“自主创新和安全治理”相结合、“底线思维和预警防范”相结合、“前瞻部署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促进科技自立自强能力不断提升;其次,应着力实施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提升计划,建立国家科技创新与安全监测平台,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加强科技安全危机应对,试点建立“科技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对关键领域、关键技术、重点机构采取重点精准防护策略,对关键科技领域安全进行跟踪监测、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并完善安全预警与科技创新、危机应对的衔接机制,拓展科技合作及安全危机处置的国际渠道;第三,要强化责任意识,把握科技传播的中国话语权和国际影响,明确科研主体的科技传播安全责任,确保科技传播安全,对泄密或严重浮夸的失实报道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应实施人才保障计划,重点培育科技“自主创新+安全治理”复合型人才,营造激励科技创新与安全治理发展的良好环境。



【本文作者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院长、教授;本文系科学技术部“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重大问题研究项目(项目编号:GHZX2020SSWSH08)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1]蔡劲松:《论创新及其本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5年第3期,第79-80页。


载《国家治理周刊》2021年01(丙丁合刊)

(本文摘自人民论坛网 http://www.rmlt.com.cn/2021/0125/606128.shtml,责编:董惠敏 / 臧雪文)


(编辑/朱婧雯)